沈帥青:Uber司機再被捕 市場需求怎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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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5/2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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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大舉拘捕21個Uber司機,跟不久前罰款或拉人的南韓、泰國一樣,依足法規做事,但未來是否沒法給予此創新運輸模式成長的土壤?

Uber素來以共乘的光環動員公眾支持,但說穿了確是個私人出租車平台,理應接受規管。歐洲法院佐審官什普納爾(Maciej Szpunar)月中已表明,無論多創新也好,Uber是間交通公司,遠不止配對供求,還實際創出需求,歐洲各國有權要求它拿取必要的地方營運牌照或准許。

只是,特首縱說過會廣邀業界提供意見,看能否讓Uber接軌本地法制,但已有傳媒引述消息稱,港府不會考慮讓它合法,因為若人人可載客取酬,勢加劇路面擠塞,且嚴重衝擊現有公共交通。

官方若加入牌照機制,其實已能控制車輛及司機的數目及質素,如英國倫敦要求司機通過嚴格英語測試,美國麻省、馬里蘭州也曾於背景調查後吊銷約11%及6%的Uber及Lyft司機許可證。Uber現獲新加坡當成私人出租車公司來規管,據稱活躍用戶佔當地人口20%、即逾100萬人,顯見需求龐大,惟盡管Uber在港已有賠款可達1億元的共乘責任保險,旗下車輛仍難以取得出租車牌照,無法擺脫白牌車身份。

本港的士司機拒載、濫收車資的投訴時有所聞,Uber則有司機評級制度,態度普遍較好,兜路亦須退款,加上繁忙時間可靠加成費用搶車,也可選擇車款、輕易追尋失物等,商務客特別樂意使用。

一刀切禁制Uber,固可保障現有18,163架的士業界,的士二手價及牌價亦可免大跌價,但新召車模式滿足到的需求會再次成空。現有發牌制度已造成不少扭曲,比如大嶼山75架的士每逢假日常開天殺價,靠電召台收取以倍數計車資,一樣吸引安全成疑的白牌車加入搶客,正式引入競爭會否更佳?

政府早前建議引入有Wi-Fi、手機充電設備的優質的士,車資較高、車款亦更高級,但始絡不脫傳統營運模式,而且數量只有600架,僅佔未來的士市場約3%車量,現有司機卻已要圍堵政總,質疑收入受損。

無論專營的士,又或私人出租車,官方要順應當市場對高質、嶄新召車服務的需求,顯然有需要安撫既得利益者,如仿效星洲般放寬的士營運規例、又或如洛衫磯警方般嚴打電召車在街上兜客,碓保大家能合理競爭,也應跳出的士僅屬公共交通範疇的思維框架,引入創科局協助規管,好讓香港未來不會落後環球交通新發展。

各地如何規管Uber模式電召車

  • 美國:合法與否州份自決,麻省、馬里蘭會自行檢查Uber及Lyft司機的交通、性及暴力等罪行記錄,部分城市如紐約市司機須向的士及轎車委員會遞交接載乘客的時間及地點資料,洛衫磯警會亦正放蛇打擊不經程式直接街上接客的司機
  • 歐洲:歐洲法院佐審官Maciej Szpunar月中表示,Uber是運輸公司,非純粹電子平台,於歐盟成員國應遵守地方發牌規例。Uber去年重新於馬德里及柏林營運持牌服務;愛沙尼亞、波蘭、捷克、芬蘭,以及非歐盟的挪威及瑞士仍容許沒專業牌照、低價接送乘客的UberPop運作
  • 新加坡:國會今年2月通過,替Uber及Grab服務的司機須領取職業牌照,確保擁有足夠安全知識及技能,年中起車身須貼有陸路交通管理局(LTA)發行的車貼,且須符合所有現有私人出租車的保險等規例,但明確豁免免費或非牟利共乘及併車程式如GrabHitch、Schoolber;LTA亦有權要求營運商交出服務資料,以作交通規劃

撰文 : 沈帥青